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6月21日下午,云南民大附中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至真楼附三楼举行。
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刘荣,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春华,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民大附中莲华校区董事长郑宏伟,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处处长李光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官平,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肖砚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代表,云南民大附中校级领导及师生代表参加聘任仪式。
云南民大附中党委书记李代鹏宣读聘任文件。在与会领导的共同见证下,云南民大附中李兴富校长向法治副校长毕春华同志颁发聘书。
受聘法治副校长毕春华同志在讲话时指出,昆明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参与“法治昆明”和“平安校园”建设,选派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积极探索检校合作,建立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云南民大附中办学效果很好、社会评价很高、特色和优势非常明显,本次合作是法治工作的需要,也是双方共同的愿望。她表示,自己将致力于丰富同学们的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学校的法制建设,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中生根发芽。希望同学们信仰宪法、尊崇法治、与法同行、学法懂法,做民大附中“品德好、品行正、品位高”的守法好公民。
云南民大附中校长李兴富在讲话时指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大计。云南民大附中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安全不保,谈何教育”的思想,深入践行“做有生命温度的教育,为学生的品质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对学生及家长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让学生成为知法明理、向阳而立、向善而行的新时代青年,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营造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环境。
在聘任仪式开始前,与会领导在云南民大附中领导班子的陪同下参观校园环境,走进心理健康中心、校园电视台、档案室、校史馆、图书馆等功能区,详细了解学校建设和发展情况,对民大附中快速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表示高度赞赏。